近日,富裕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被告人家中,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初心,赢得群众点赞。
被告于2024年4月19日向原告借款33700元用于购买产品,同日为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双方约定按月息1分计息,并承诺用其对外承包的土地承包费进行还款。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未如约还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霍慧舒及时和当事人沟通,了解到被告因患有脑梗现独居生活,行动不便、难以出庭。为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法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庭审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就地化解纠纷。
庭审中,法官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深入调查案件背后的实际情况。由于被告患病无法进行语言交流,于是法官通过手机文字输入的方式与被告沟通意见,同时为了保证当事人情绪稳定,开庭过程中法官多次询问其身体条件是否能继续庭审。通过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初步意见,现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这场“特殊的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下一步,富裕法院将继续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