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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县人民法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几点做法

发布时间:2012-02-28 11:27:34


   近年来,富裕县人民法院始终把开展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廉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效性,使法院廉政文化逐步从文化规范向制度规范、行为规范转变。
  (一)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提升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认真学习研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纲要》,使全体干警认清形势任务,领会精神实质,明确新时期党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树立和坚定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要深入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核心价值观,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深法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法官群众工作能力,打牢"公正、廉洁、为民"的思想基础,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司法实践的始终。三是要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引导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记党的历史和使命,继承革命传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增强履行职责、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四是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剖析和解读,查找自身存在的思想问题,整治司法工作中的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行为,真正把中央政法委关于"四个一律"要求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严格落实到司法实践中去,警戒法官远离"高压线",恪守司法廉洁底线。
  为了将思想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我院开展五项活动确保教育成效。一是要开展"每周敲一次警钟"活动,即在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坚持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廉政学习和交流,通过自我剖析本周有无私自会见当事人及代理人、有无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请吃喝、送钱物等情况进行互相监督,并由部门领导将每一位同志的廉洁自律情况记入廉政档案。要组织法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司法行为规范、文明司法行为养成。要把学习上述三个文件纳入到预备法官、新进人员培训计划之中,使之奠定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二是开展"以案析理"活动,选择法院系统内外的典型案例,向全院干警进行通报,组织干警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影片,并要求写出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组织干警进行感廉悟廉交流,用反面教材警策干警。三是开展典型树廉活动。重温入党誓词和进行"做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宣誓活动,以身边的模范典型来熏陶干警,促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四是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从干警家属中评出"廉内助"、"贤内助",并予以表扬和奖励。五是开展廉政格言警句进法院活动。为了时刻提醒干警廉洁奉公,我院将向全院干警征集廉政格言警句,并将这些廉政格言警句悬挂或摆放在大门口、走廊边、会议室和办公桌上,以多种形式保证教育成效 。
  (二)搭建廉政文化的平台,构建反腐倡廉体系。在规划、分解法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任务时,要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构建"不愿为"机制的基础性工作,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开展进行统一领导。层层建立领导机构,对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领导亲自过问、协调解决。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凝聚队伍、促进公正、保障廉洁的一项重要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支部、进法庭、进网络、进办公室、进家庭等活动,在全院形成一个浓厚的廉政氛围。法院廉政文化建设涉及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动员多方力量参与,要强化协调、整合资源,把法院廉政文化建设与其他工作统筹考虑,将纪检、监察部门唱"独角戏"转变为全院"大合唱",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政工部门等其他有关部门自觉担负起法院廉政文化建设的责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廉政文化建设的大宣教格局。
  (三)向审判、执行要质量,加强司法管理制度建设。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建立起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标准简明、考评易行,能够反映从立案到执行各环节办案质量好坏的审判质效考评和监督管理机制,科学评价案件质量,纠正和解决影响案件质量的突出问题。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综合运用审限跟踪、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等手段,严防人为拖延和超审限办案。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落实司法程序规范操作、审判组织权力运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统筹协调好管理、监督和考评工作。健全审判、执行、信访、对外委托评估拍卖等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细化工作标准,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审判和执行工作规范运行。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适时开展定期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以定期评查纠正常见错误,以专项评查促进专项整改,以重点评查解决突出问题。在评查中应重点评查发回重审和改判、检察机关抗诉、新闻媒体曝光、领导机关交办及当事人长期申诉和上访等案件,彻底纠正案件差错和司法不公问题。依法公开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等环节内容,完善裁判理由释明、办案进程查询、再审立案听证和审判执行信息查询等项制度。我院还要完善修订《过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切实加强作风纪律的工作意见》等措施,从而进一步完善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依据。
  (四)加强日常监督监管,规范队伍管理。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建立起能够反映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的绩效考评能够和监督管理机制,突出对审判业务人员的审判、执行和涉诉信访工作指标的绩效考评,将工作绩效与评先选优、晋职晋级结合起来,形成以工作实绩选人用人的向导。完善人员分类、优化审判组织管理办法。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优秀法官主导审判、合议庭集体把关的作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领导干部失察追究、诫勉惩处制度。严格规范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用干部。
  注重日常工作的督查,我院成立以纪检组为主体,政工科、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督查工作组,加强了对干警遵守"五个严禁"、司法行为规范等情况的日常监督。督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查出的问题发出督查通报,有效规范了日常工作纪律。对督查发现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我院分别采取扣发法官津贴、通报批评、年终目标考评时取消评优资格等方式进行处理,并与司法能力考评分数挂钩,直接关系到个人考评分值、表彰和升迁,从而形成了干警自觉遵章守纪的良好局面。要落实抽查回访,做到防微杜渐。
  为避免个别干警存在侥幸心理,我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年初开始就坚持把"五个严禁"及审判效能建设贯穿案件诉讼整个过程,对本院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要填写《执法质量、效率与作风综合评查表》,并在结案后入卷的存根上记录当事人或代理人对承办人与合议庭履行职责、审判效率、廉洁表现等方面的意见,形成执法档案。纪检监察部门对评查表随案发放及对案件情况进行回访调查。监督回访的范围包括本院受理的所有审理、执行案件和委托评估、拍卖和委托鉴定案件,回访的内容涉及廉洁、审判作风、审判效能、司法礼仪和"五个严禁"落实等方面。
  (五)加大问责力度,形成监督监察网络。我院为进一步解决个别干警在司法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不文明、不严格、不廉洁问题,加大纪检监察力度,总结提炼出"一表、一通报"全程跟踪监督机制。为构建预防与惩戒并重的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我院实行"由内而外,内外结合"的监察网络,全面推行一表、一通报制度,即:案件进入法院向当事人发放廉政建设与惩处评查表;结案后由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抽查回访当事人,制作调查情况表;对案件回访情况进行每月定期通报。我院从党政机关和法院内部聘请了十三名廉政监督员,并主动向人大、政协、街道、社会团体征求意见和建议,寻求法院廉政建设的好方法、好点子。我院还在三个基层法庭设立了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处和流动监察点,便于人民群众对法院干警进行监督举报。 针对巡视组通报和指出的法院系统存在的共性及个性问题,我院积极认真查究,找准症结,挖出根源,切中要害,举一反三,切实解决了司法活动中存在的案件质量和服判息诉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卷宗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干警司法理念不够端正、信访遗留问题还比较多等问题。
                                                                     富裕县人民法院  胡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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