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富裕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文、副院长李海波带领审管办、研究室负责人,驱车200多公里,先后到我县富路法庭、塔哈法庭、富海法庭进行调研。此次法庭调研工作重点是法庭案件审理情况及法庭建设情况,张文院长听取了三个法庭的工作汇报,并根据法庭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是要把案件审理作为法庭全部工作的重点,未结案件要查明每起案件具体情况,做到有的放矢,要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结案进度,缩短审限,确保所有案件审限内结案。
二是要在新时期、新形式的大背景下,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农村案件特点,积极探索审判工作技巧,重点案件要特殊处理,涉及土地侵权的案件,一定要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尽量在春耕前处理完毕,特别是对于容易激化矛盾的案件,要注意化解矛盾,尽快结案,防止当事人将矛盾转嫁到法院。
三是要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节点,每一审判步骤都要按照中院制定的《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我院制定的《审判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明确权责,加强管理。对于已结案件,要及时装订卷宗,扫描归档,并按照审管办的要求接受每季度一次的卷宗检查,应该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全部上传公布。
四是要把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今年考核各业务庭的重要内容,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的22项指标作为衡量法庭工作的标准,从案件结案均衡度、调撤率、陪审率、办案效果等指标一一对应进行考核,法庭审判业务工作要力争达到满意值。
五是要加强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对需要维修、维护的法庭内外墙和办公设施,要在五月末前粉刷、修理完毕。要充分利用春季时节,完善法庭院内绿化工作,让法庭有一个美观舒适的办公环境。
通过这次调研,了解了基层法庭的基本情况,同时对三个基层法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我院在审判管理和绩效管理等方面的决策部署提供了数据支持,为更好的完成富裕法院全年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