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便生活困难,也不能免除对孩子的责任。”近日,富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因抚养费纠纷引发的执行案件,在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情况下,将母亲“缺位”的抚养费成功执行到位。
2013年4月9日李某与刘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女李某玥由李某抚养,刘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离婚后,刘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经李某多次追讨,刘某仍拒绝支付,随后李某起诉至人民法院。
2025年4月7日,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采取措施,一方面查询被执行人刘某财产状况,并冻结了刘某名下银行账户;另一方面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刘某,要求来法院协商处理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但刘某拒不回复也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11月13日,富裕法院针对涉民生类案件集中开展攻坚。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强大的执行威慑以及耐心的沟通协商下,被执行人刘某态度发生转变,表示愿意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最终,刘某一次性将拖欠的抚养费1.5万元全额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案件得以执结。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计出动干警10人,警车2台,传唤4人,拘留2人,和解部分履行3件,执毕1件,执行到位金额9.8万元,及时兑现了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彰显司法为民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