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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风采丨善意执行显温度,文明破局化纷争

发布时间:2026-04-22 15:09:40





近日,富裕法院执行局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既有效捍卫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胜诉权益,又充分兼顾了案外人的正当诉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获得各方一致认可。

本案原告将挖掘机租赁给被告后,被告擅自将其出卖给第三人,致原告无法收回车辆。经诉讼,法院判令被告限期返还。现因涉案挖掘机已由第三人实际占有,且第三人与被告之间亦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案件执行陷入困境。

“我签了合同付了款,这车就是我的!”执行初期,第三人情绪特别激动。面对这一情况,执行局共同研判认为,如果强行将涉案车辆拉走可能会激化矛盾,并且极容易导致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不利于矛盾的最终化解。 为此,执行局果断调整策略,决定将案涉车辆就地查封并要求案外人妥善保管,这样既降低了第三人的抵触心理,也能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此后,执行法官李岩松多次走访现场,并约谈相关当事人,从法、理、情三个维度释法明理。于法,被告无权处分租赁物,第三人应另案向被告主张损失;于理,阻挠执行无益问题解决,反而使自己陷入被动;于情,配合交付、依法维权才是成本最低的选择。经过不懈努力,第三人最终转变态度,同意将案涉挖掘机配合交付给申请人,并表示将通过司法程序另行解决其与被告之间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至此,这起耗时半年、三方矛盾环环相扣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下一步,富裕法院执行局将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践行能动司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心办好每一起执行案件,以有温度的执行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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