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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法院廉政建设工作有新举措

  发布时间:2014-05-05 15:43:37


    富裕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活动”过程中,在八小时之内,设置了三项监督措施,在八小时之外,构筑了四道防线,有效避免法官干警违法违纪的问题发生,从而队伍建设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构建三项监督和四道防线的具体措施为:

    坚持谈话机制,进行事前监督。该院党组十分重视对法官干警的思想教育,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日的机会,向全院干警灌输廉洁执法秉公办案理念,经常“打预防针”。通过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和有关规定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干警拒腐防变能力。实施“1+X”廉政谈心提醒教育,由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庭室长对自己分管的各科室庭长和本科室干警进行谈心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要重敲警钟,警示在前,促其明晰党纪法规的“红线”,自觉悬崖勒马,防止不当行为质变成贪腐行径。

    实行讲评机制,加强事中监督。该院建立和实行了“日记实、月讲评、年考核”制度。执行干警每天记执行日志,由分管领导定期检查;坚持每月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评查方式采取由评查委员会阅卷打分的形式进行,评查结果由审管办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对法官和干警进行民主测评,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评议。

    执行回访机制,搞好事后监督。在这方面,院党组定期对干警执纪执法行为进行回访,通过调查问卷形式收集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查看法官和干警执法是否公正,是否存在不廉洁行为。

    构筑“防范线”,强化对法官的制度约束。对法官“八小时外”的活动和行为做出规范,建立了超前、管用、有约束力的监督制度。“超前”就是监督防先于追究、惩治的观念,使监督关口头前移,把监督落实在常教育、常管理上,防患于未然;“管用”就是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具备一定的针对性,有的放矢;“有约束力”就是运用各种手段保证法官执行有关规定。

    构筑“辅助线”,强化对法官的家庭约束。在法官家庭中开展“贤内助”、“廉内助”教育,经常为法官家属发送相关学习规章制度和宣传资料,引导和号召他们在法官耳边常吹廉政风,主动承担起监督的责任,自觉抵制腐败。

    构筑“举报线”,强化对法官的社会约束。该院聘请了15名社会监督员,并设立了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对法官进行全方位监督,使其所作所为始终在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以便及时发现某些法官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思想教育。

    构筑“纠察线”,强化对法官的组织约束。该院纪检组组织人员对本县饭店和娱乐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掌握法官的社会交往;经常发送手机廉政信息,做到常提醒常督促,采取打招呼、督查、诫免等措施,防止法官不良行为的发生,到目前为有止,未发生法官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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