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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县人民法院派出人民法庭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8 15:34:39


   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积极落实国家惠民政策,促进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5人。其中:男性2人,年龄55周岁以下;女性3人,年龄45周岁以下,工作职责为协助法院派出法庭进行安检。
   (二)招聘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内城镇常住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1)大龄失业人员(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
   (2)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具有一定劳动能力);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金保工程失业登记时间为准);
   (5)刑满释放及社区矫正人员;
   (6)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
   2.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正享受及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
   (2)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
   (7)在个体工商户、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担任法人、股东、成员及具有交通运营执照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至8月4日,仅在工作时间接收报名材料。
   (二)报名地点:县法院诉讼服务大厅。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两份;
   (2)所在社区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填写完善的《就业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1份;报名人员需关注富裕县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与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招聘办法
   (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用。
   (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确实不符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可进行递补。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三)岗前培训。对新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开展岗前培训。
   (四)组织上岗。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就业聘用协议》,协议期限3年,协议到期后自主择业。被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满考核。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照每月1910元标准执行(含应缴纳各种保险的个人部分),同时为其缴纳五险(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
   附件:《就业援助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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