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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砍人三刀获刑三年半

  发布时间:2012-07-26 09:04:39


    2011年在富裕县中心路段发生一起持刀伤人事件,伤人者系某高中在校学生莫某,近日莫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据调查,莫某案发时只有17岁,是高三在校学生,2010年6月,莫某的朋友李某与一女网友在聊天时,发生口角。6月23日,李某在路上遇见女网友后,与女网友叫来的朋友赵某发生厮打,莫某出于哥们义气,用随身携带的砍刀向赵某连砍三刀,至赵某重伤,后经鉴定为5级伤残。经法院审判,莫某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莫某为其鲁莽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也为年青人敲响了警钟。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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