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调解让十年执行积案一朝化解
——富裕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十年执行积案
7月7日上午九时许,黑龙江省富裕县友谊乡长久村村民刘文胜来到法院执行局局长霍振刚办公室,申请执行人刘文胜是接到执行局通知来到法院取执行款的,当他从霍局长手中接过9万块钱的时候,他本人万万没想到这10年的纠结,竟变成了化解的现实。此时此刻,他心怀喜悦,如释负重,一边接款一边向执行法官致谢,感谢法官不仅为他化解了经济上的纠纷,还化解结了他长达10年的心结。在接到执行款的同时,他喃喃自语的说:“执行局给我案子办得这么痛快,都是法院搞群众路线教育带来的结果啊!”。
2000年4月1 日,被告富裕县龙安桥镇龙安桥村民委员会在原告刘文胜处借款5万元人民币。借款协议到期后,刘文胜多次到龙安桥村讨要欠款未果,于是在2005年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给付借款本金和约定的利息。法院判决后,随即进入了执行程序,在执行该案过程中,执行局光执行干警就换了三任,村委会主任换了两任,村支部书记换了三任,执行人员每次到村上执行该案都未能达到预期目的,使十年的“接力”执行案件拖到了至今。该案一直未能执结的原因:一是村里有外债没有偿还能力,二是此款是往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手借的,新上任的书记、主任有新官不理旧账的观念,不愿意还此欠款。因此,一次又一次的执行奔波,都无济于事,未能达到预期效果。致使该案一拖再拖,长达10年之久。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感召下,张文院长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呼吁干警,一再要求法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是否取得成效,就是看我们的工作作风是否转变,是否帮助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是否为当事人解决了根本问题,要用真情实感为当事人处理案件,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真事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满意,法院的形象才会越来越好。执行局长霍振刚感到,要想让人民群众满意,执行案件应该首当其冲,特别是有影响的执行积案,一定要攻坚克难,向当事人做出满意的交待,于是执行局成立了攻坚疑难案件小组。经过研究决定,委派法警大队大队长邓洪伟,法警大队教导员李木子担任申请执行人刘文胜与被执行人龙安桥村一案的执行工作。执行小组4次深入到龙安桥村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协调,积极做好该案的调解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执行小组和村领导的共同努力,使该案达成了调解协议。龙安桥村拿出了9万元钱,给付了原告刘文胜,最终使长达10年之久的执行案件圆满地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