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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中院副院长郑颖辉担任审判长,二审公开审理故意杀人案

  发布时间:2014-09-26 14:59:00





 

926上午,富裕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内,一起二审故意杀人案的庭审正在进行之中,控辩双方激烈辩论,在审判席上担任审判长的法官是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郑颖辉。 

  院领导带头办案,是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法官执法能力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院领导认为,办案是法官的主要职责,院领导首先应是一名法官,其次才是院领导,办理案件是院领导履行职责的主要内容。 

  院领导、中层干部带头审理理案件现已在齐齐哈尔市中院形成制度,该院明确规定:院长、副院长必须带头审理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使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的案件。该院还将院领导带头办案纳入了全院目标管理综合管理考核体系,作为考核院领导工作成绩及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 

  院领导带头办案,极大地带动了齐齐哈尔市两级法院广大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在两级法院中形成了人人重视审判业务、重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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