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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法院开展诉讼调解联络员选任工作

  发布时间:2014-10-13 11:00:02


 

为了实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案结事了,富裕县人民法院从今年9月份开始,在全县辖区10个乡镇90个行政村开展了选任诉讼调解联络员工作。

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富裕法院党组决定,由主管民事副院长牵头与各乡镇协调人员选任事宜,要求选任的诉讼调解联络员需在当地村屯有一定威望、对化解民事纠纷有一定经验、乐于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担任。诉讼调解联络员的主要职责是在纠纷起诉到法院后,根据案件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联络员以熟人、朋友或第三人的角度对双方进行说理、调和、劝解,以解决一些案件的当事人在法院不同意、不愿意调解的难题,使双方矛盾化解,做到案结事了。

    富裕法院计划从90个行政村中每村选一名诉讼调解联络员共90人,现第一批诉讼调解联络员已确定30人,此项工作为富裕法院在以后的案件审判、调解、执行等活动中,提供了又一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手段。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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