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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法院:“四步走”扎实开展积案清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03 09:34:44


 

为摸清案件审理情况,切实提高审判绩效,促进案件规范化管理,富裕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有步骤的开展清理积案工作。

    一是排查积案,做好清积准备。富裕法院要求各业务庭室快速排查超法定审限未审结、未执结、未兑现、未归档五类清积案件,院审管办认真审核,为后续开展清积工作做准备,打基础。

    二是确定方案,明确责任目标。富裕法院确立了“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审理思路、定审结期限、定目标责任”的“五定”方针。对清理出的积案,按照“五定”方针,具体制定清理积案工作方案,明确清积工作责任和目标。

    三是定期通报,确保清理实效。为确保清积工作取得实效,该院审管办实行审限跟踪调查,落实审限预警制度,及时跟进积案清理情况,对积案清理进度定期通报,实行“清积案件半月报制”,并向市中院定期汇报情况。

    四是完善机制,防控积案源头。对形成积案的主客观因素进行分析,找准造成积案的主要症结,进一步推进审判管理工作创新,完善提升案件质效、审判流程监控的长效机制,防控积案源头,杜绝“边清边积”的问题,确保清理积案工作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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