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化解信访,减少信访”的工作目标,富裕县人民法院建立并完善四项机制强化信访预警机制,全力破解信访难题。
一是建立信访预警会商机制。要求全院树立信访一盘棋思想,建立信访预警会商机制,在审判各阶段发现诉讼当事人情绪难以稳定、存在信访苗头的案件,业务庭室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并及时向信访办通报。信访办在审判阶段即介入参与化解,将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的优势与信访办掌握信访化解途径技巧的优势相结合,在不妨碍司法独立的前提下,联合会诊研究案件特征解决对策,力争将信访隐患事先化解于诉讼中。
二是建立院、庭长接访预约机制。在二楼大厅设立信访接待日告知栏,充分满足信访群众对不同接访层次的需求。信访当事人也可到信访接待室预约登记,或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直接预约院长、庭长接访。对来访反映问题属于分管院长、庭长协调解决的,信访办及时协调来访群众预约最近的接待日期,使定期接访和预约接访有效对接,实现院、庭长协调化解信访纠纷的最终目的。
三是建立随时接访协调机制。根据信访案件的不同性质实行“一般现场接访、重点预约接访、难点上门接访”的三级接访制度,除院领导和信访办接访外,全体中层干部及承办法官依职责深入维稳接访第一线,实现信访亲自接待、亲自办理、亲自协调、亲自解决。对重点信访户和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第一时间积极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四是完善信访责任考评机制。对来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信访接待人员要认真查明来访诉求,详细登记具体情况,找准矛盾焦点,耐心做好解释答复。做到信访责任“四明确”,即明确承办庭室、明确具体责任、明确处理意见、明确办结时限。在落实“三级接访”制度的基础上,将各庭室信访工作落实成效与接访人员所在庭室及个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晋职晋级挂钩,出现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务必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