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12月4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富裕法院拟于2014年12月4日,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方案如下:
一、 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
二、活动内容及目的:一是要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二是要深入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重点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我县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三是积极宣传民诉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活动具体安排及责任人:
(一)法官宣誓仪式。在信息指挥中心,举行全体法官宣誓仪式,着法袍,由副院长杨春杰领誓,在大屏幕上录入国徽和宪法图书图片、法官誓词。 相关工作负责人及单位:屏幕内容、设计办公室负责。责任领导:杨春杰。
(二)观摩庭审及参观。宣誓仪式结束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媒体代表,观摩庭审、参观法院文化走廊、和信息指挥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及单位: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代表由杨春杰副院长邀请,电台记者由政工科负责邀请。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代表来院接待工作由研究室负责,引领进入公判庭,观摩庭审。3、刑事庭庭审主审人杨松。责任领导:李广平;民事庭庭审主审人夏保贵。责任领导:李海波。4、信息指挥中心解说由陈卓负责,责任领导:吴兆凤。5、单兵对讲由办公室负责分发各组,楼道文化讲解由胡爱香负责,楼道安保由法警队负责。责任领导:杨春杰。
(三)召开座谈会。观摩庭审、参观后,在五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参加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代表及法院党组成员。院长通报法院工作,征求与会人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相关工作负责人及单位:五楼会议室会场布置由办公室负责。责任领导:杨春杰。
(四)辖区普法活动。在富裕万和社区门前
开展“送法到身边”普法活动。利用宣传车电子屏幕,播出宣传横幅,播出宣传内容,开展法律咨询,现场解答群众问题,现场赠送普法书籍、宣传单、诉讼须知等。由杨院长带队,政工刘昌华、胡爱香、研究室姜霖、民一屈文祥、民二赵丽君、刑事袁克斌、审监胡志江、立案闫金程、执行霍振刚、行政李少堂参加。着新发黑色棉服,戴小法徽。相关工作负责人及单位:1、宣传车及活动所需桌椅由办公室负责。2、宣传书籍、宣传单内容、播音内容、电子屏幕内容由政工科提供。3、法警队邓洪伟、李木子负责活动现场的安保工作。责任领导:杨春杰。
(五)邀请富裕电视台记者全程录像,本院同步录像、摄影,法院电子屏幕、法院网、微博、微信全程展示“开放日活动”,活动后继续开展送书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相关工作负责人及单位:1、院内照相政工负责,录像由办公室负责。2、记者所需播报内容由研究室负责。3、法院电子屏幕、法院网、微博、微信全程展示“开放日活动”,由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负责。责任领导:杨春杰。
五、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积极参加此项活动。各庭、局、科室,各派出人民法庭,要提前安排好当天的工作,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开放日”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活动。
2、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按照方案安排负责工作项目及要求,要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