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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裕县人民法院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2-10-18 12:35:21


      富裕县人民法院通报制度

为了前一步落实上级法院规范化管理的要求,让干警能及时准确的了解法院的工作动态。更好的激发干警们争先创优的热情,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通报的内容:

(一)政治、业务学习情况,队伍建设、司法宣传工作情况,干警及院内各部门的奖惩情况;

(二)出勤、考勤、违法违纪情况;

(三)行政管理,卷宗扫描、归档等工作情况;

(四)调研、信息工作、司法统计分析工作情况、案件审结、执行情况;

(五)案件评查情况;

(六)信访情况;

(七)专项活动进展情况。

二、责任化分:

政工科负责政治、业务学习情况,队伍建设、司法宣传工作情况,干警及院内各部门的奖惩情况的通报,纪检组负责出勤、考勤、违法违纪情况的通报,办公室负责行政管理,卷宗扫描、归档等工作情况的通报,研究室负责调研、信息、司法统计分析、案件审结、执行情况的通报,审监庭负责案件评查情况通报,信访办负责信访工作通报。

三、通报形式

(一)、以书面形式下发至各庭室。

(二)、以网络形式。在院内局域网上公开通报内容。

案件评查通报每季度制发一次,其他通报每月制发一次,所有通报在网上固定位置发布,必要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通报。

四、通报的时间和方法

相关部门于每月二十日将自已所负责的通报内容交本院政工科。由政工科核实,经院长审批后于每月25日下发

 

责任编辑:胡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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