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人民法院打响“百日执行会战”
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确保实现全年执行无积案的工作目标,富裕县人民法院近期部署了 从9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的“百日执行会战”活动。
在此次执行会战期间,一定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摸清底数,精心组织。制定开展“百日执行会战”活动实施方案,对执行案件进行摸排梳理和登记造册,及时收集掌握被执行人住所、经济收入等基本情况,根据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制定执行方案,采取针对性执行措施。对列入“百日执行会战”的重点案件,在摸清底数、登记造册的基础上,严格落实“五定”原则,即定包案领导、定承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行目标,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整合资源,集约执行。整合全院执行力量和执行装备,由执行局统一调度、统一指挥;打破庭室和主办人界限,根据被执行人住所地、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等情况,分区域、分类别进行集中送达、集中查询、集中评估、集中拍卖、集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集合优势力量打“歼灭战”,提高执行效率。
三是巧借外力,强力推进。一方面坚持上下联动,主动争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一方面坚持左右联动,加强与金融、公安、工商、城建等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密切合作,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和其他妨害公务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并以这次执行会战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联动和威慑机制,实现执行良性循环。
四是抓好结合,全面开展。在用好用足法律强制措施,继续依法采取搜查、查封、冻结、扣押、罚款、司法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的基础上,将全院立、审、执、警、访工作形成“5联动”,一并纳入联动执行工作链。一要坚持立执联动,促进保全措施相互对接。在立案阶段,立案法官要主动提醒当事人申请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以利于结案后的执行工作;负责财产保全立案法官要定期将财产保全措施的采取情况报执行局备案,从立案之初就将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纳入执行局的监控范围。二要坚持审执联动,促进裁判履行相互对接。在审判阶段,办案法官要强化诉讼调解工作,引导诉讼各方订立有利于自动履行的调解方案,尽量运用即时履行的方法,加强督促履行,使大量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就能得到履行;在判决时办案法官要从社会责任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案件的可执行性,既要注重法律效果,更要注重社会效果。三要坚持警执联动,促进警务保障与强制执行的无缝对接。强制执行中要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协助执行的职能作用,通过司法警察的参与,全力配合执行局完善执行威慑机制,为强制执行措施的安全实施奠定坚实基础。四要坚持信访执行联动,继续保持涉执信访案件减少态势。
五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对“百日执行会战”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报道,制造舆论声势,及时对外公布“百日执行会战”进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恶意逃避执行的“老赖”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达到震慑作用,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六是强化纪律,规范执行。要求执行干警一律取消休假,24小时待命,不得贻误战机;要严格按照执行程序,依法办案,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对执行过程中不听指挥、消极应对的要予以批评教育;对为当事人说情甚至出谋划策、人为制造执行阻力的干警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