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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富裕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18 14:04:38


    汝忠利:本院受理原告李晶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责任编辑: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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